1月22日,国务院召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李克强在座谈会上强调:以营改增作为加快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今年要全面推开,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必须周全考虑、精心设计。
营改增已箭在弦上,2016势在必发!如果说2015年建筑业焦点是“资质换证”,那营改增必将是贯穿2016全年的焦点。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更加猛烈、更加深远!
现在,还有一些建企领导误认为:营改增不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嘛!这种认识将给企业带来致命的威胁,因为营改增将涉及全公司业务模式的大改变,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大事情。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的经营模式,实事求是的说:大都以挂靠经营方式为主,挂靠资质、交管理费,被挂靠拥有资质的企业基本上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这种挂靠经营方式在营改增之后,即建筑行业税收方式实行增值税之后,将被终结!因为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是由销项税和进项税两部分来决定,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就是企业实际要交纳的税,而进项税则取决于工程项目上的材料采购、劳务支出、机械租赁等各项费用取得的相应票据,若还以传统挂靠模式经营,将很难获得项目部真实的经营情况,企业必将无法获得真实、足额的票据,将导致企业至少存在两项重大经营风险:
1)进项票据存在严重不足的可能,目前国家规定的建筑业增值税率为11%,与1-3%的挂靠管理费相比,一个项目就可能会吃掉公司全年的利润,如果有几个项目出现问题,企业必将出现巨额亏损。
2)主要领导面临刑事责任坐牢的风险,因企业不参与项目实际管理,项目实际负责人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这样的话,将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承担责任的是企业主要领导(法人代表、主管副总、财务总监等),已实施增值税的行业,每年都有多起类似案件,企业主要领导被判刑入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