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局部过度”要防止“走偏”

  中国也高度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专门拿出一章来规划智慧城市,标志着智慧城市形式上升为国家级战略规划,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各大国家部委也主动作为,先后推出智慧城市、信息消费、信息惠民、宽带中国等多种类型试点。

“安装通智慧城市建设”

  然而从长期发展来看,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还远远不足。但某些地方、领域出现的相对过度建设迹象足以引起我们的警惕,要防止“走偏”影响智慧城市建设的大局。


  目前,我国有超过500个城市进行各类智慧城市试点或正在推进智慧城市发展计划。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预计投资规模将超过万亿元。智慧城市是中国城市发展的大机遇、大战略、大方向,建设发展方兴未艾。所以,从绝对意义上说,在很长时间内,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存在着不足现象。但是在相对意义上,从小范围内、小时间段内看,会有智慧城市过度的迹象,值得警惕。


  例如:有的地方马路上根本就没有多少人与车,但也在投入巨资推出所谓“智慧交通”平台项目;有的地方3年前建的园区与房子,现在房子依旧在,数据业务没多少,显得冷冷清清;不少企业拽着政府投资一些智慧产业的平台项目,项目清单不断增加,政府投资不断累积,却长期看不见效益,成为鸡肋。


  从这些例子中可以看到,智慧城市相对过度的迹象是存在的。虽然说,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资,特别是一些基础设施部分,能够对智慧城市整体建设起到支撑作用,其社会与经济效益需要逐步显现,不会立竿见影。但在此过程中,不应忽视可能存在的过度建设迹象。这种“局部过度”,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浪费,使地方政府背上沉重的包袱;更重要的是,这种智慧城市发展模式若不调整,会致使相关政府部门越陷越深,进入恶性循环。在一些城市调研中,就有地方领导对建设智慧城市心有余悸。


  智慧城市投资建设不足是长期的、全面的、绝对的,是智慧城市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某些投资建设过度是短期的、局部的、相对的,是智慧城市发展中的次要矛盾。当前,要防止次要矛盾变成主要矛盾,影响到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甚至波及地方经济社会全局。那么,如何才能使智慧城市过度建设的迹象得到缓解并最终消除呢?


  一是从需求上下功夫。智慧城市的投资总是要对应着需求。在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政务方面的各类投入都是供给,它们都要对应着各类需求。一些地方在需求上考虑不深、不细、不具体,没有充足的需求来引导供给、调整供给。未来,需求的功夫要下足,短板要补齐。


  二是千方百计引导企业投资。现在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很多企业“拽”着政府投资智慧城市。这些企业为政府出谋划策,把政府要投资的原因讲得很多,意义讲得很足,紧迫性讲得很重,引导政府拿钱购买智慧城市建设的产品与服务。但智慧城市建设不能仅依靠政府投入,而是需要政府和企业合作共赢。对地方政府来说,要保护与转化企业的积极性,学会千方百计引导企业自身来投资,或者创造条件来形成有利于投资智慧城市的产业链条,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入,智慧城市建设中政府过度投入的现象才能得到缓解。


  三是要加强大区域统筹与规划协调。智慧城市是共享的城市、开放的城市、创新的城市。以行政建制的县、区、市甚至小城镇来画地为牢,盲目建设,就可能形成过剩与恶性竞争。应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布局等方面的统筹与共享、开放与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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