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方案》要求:
2017年,电子招标投标覆盖各地区、各行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2018年,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
2019年,公共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以下文件全文:
“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部署,大力发展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招标采购交易机制、公共服务和监督方式,培育招标采购市场发展新动能,更好发挥招标投标制度在现代市场体系中的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质量效率,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破除影响“互联网+”招标采购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障碍,从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交易规则、安全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体系建设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互联网+”招标采购内生动力,推动招标采购从线下交易到线上交易的转变,实现招标投标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坚持互连互通、资源共享。按照统一标准、互利互惠的要求,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各类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协同运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招标采购全流程透明高效运行。加快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和信用等平台的对接融合,推动市场大数据充分聚合、深入挖掘和广泛运用。
坚持创新监管、提高效能。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实现平台技术创新与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推动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完善行政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针对“互联网+”招标采购融合发展的长期性、复杂性,强化顶层设计,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作用,统筹安排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典型地区、行业和平台的创新示范,有计划分步骤实现全地域、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三)行动目标
2017年,电子招标采购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各地区、各行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基本形成,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更加规范,招标采购市场竞争更加有序。
2018年,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电子招标采购广泛应用,依托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以及其他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
2019年,覆盖全国、分类清晰、透明规范、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以协同共享、动态监督和大数据监管为基础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综合监督体系全面发挥作用,实现招标投标行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交易平台市场化发展
1.推进交易平台建设。
2.发挥交易平台作用。
3.促进交易平台公平竞争。
4.有序开展检测认证。
(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5.加快服务平台建设。
6.优化公共服务。
7.推进可持续运营。
(三)创新电子化行政监管
8.推进监督平台建设。
9.规范监督功能。
10.转变监管方式。
(四)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1.加强系统互联共享。
12.实现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13.推进与投资和信用平台协同共享。
(五)强化信息拓展应用
14.加强信息记录和公开。
15.促进信息全网有序流动。
16.强化信息大数据应用。
17.发挥信用信息作用。
(六)完善制度和技术保障
18.健全法规制度。
19.优化制度环境。
20.加强安全保障。
21.培育和规范开发市场。
三、组织实施
22.加强组织领导。
23.落实主体责任。
24.深化交流合作。
25.严格督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