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你摊上大事了!

  

  简化招投标程序,修订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民间投资项目自主决定发包方式,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借着国务院的春风,修订后的《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还会远吗?


  对于建筑业来讲,2月21号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成为新一轮行业大变革的主要推手!


  针对呼声很高的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国务院在《意见》中明确了:


  1、防止“一刀切”: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招标透明化: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简化招标投标程序,尽快实现招标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网上异地评标。

  针对后2项,相关政策已经出台!


  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子招标

  2月23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印发了《“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提出:


  2017年,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基本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

  2018年,全面实现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平台、监督平台,与其他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2019年,实现全国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互联互通,全面发挥监管作用。

  未来的招标投标交易,将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依托3大平台,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信息,交易平台完成在线招投标、采购交易,行政监督平台对全过程在线监管。


  除此之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将在今年6月实现全国联网,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矿产出让、政府采购等信息,都将在这个平台上全面公开。


  民间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六部委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排斥、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未来的招投标,可以在政府的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也可以在合法的社会平台上进行。


  自3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非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是否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决定不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应当依法自行组织招标投标活动。

  破除地方壁垒

  在方案中,六部委特别强调要“破除市场壁垒”,清理有悖于《方案》要求的地方法规和文件,重点关注针对电子招标采购增设审批许可、指定交易平台和工具软件、排斥限制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交易平台、实行地区封锁和行业保护等现象。


  招标改革方向

  国办在《意见》中写明的招投标改革方向,主要有3个:

  ● 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 放宽有关规模标准。

  ● 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这部分是最重要的,也是推行起来阻力比较大的。国务院明确发文,想必今年会有实质性的进展。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上海在去年11月印发了《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针对招投标监管改革,明确了4大方向,这也是行业内认可度较高的事项,可以作为参考!

  按项目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监管,调整非政府投资工程强制进场招投标的监管要求;

  按项目规模大小和技术难易程度,采用不同评标办法;

  同类小型项目,可实行批量和预选招标;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赋予招标人资格预审权和定标权。

  从中可以看出,改革的基调就是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关部门的角色由一家主导,向服务、监管转变。


  不是空穴来风,是山雨欲来

  2017年,注定是建筑业风云突起的一年。国办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引发的“多米诺”效应,将在2--3年内逐步实现,整个建筑业格局将要变一变。


  在《意见》中,“资质改革”放在第一位,是不言而喻的。而将“招投标改革”置于“资质改革”之后,可见高层对招投标改革的重视。放开市场、公平、透明的要求,也符合本届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重要性不必多言。将建筑业改革上升到中央层面,可见上层的决心有多大。文件中提到的这些改革事项,自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山雨欲来的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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